真的很想知道工作多久才可以離開,移民局和單位才不會有麻煩?單位律師說我拿到綠卡後需要保持這份工作,那我總不能在同一個工作做一輩子吧?我需要換專業工作,要是不準走的話那不成終身監禁了嗎?請問您最少我可以工作多久才可以離開呢?單位律師自己說了算還是有規定?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