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 我正在準備在美國給父母申請綠卡。父母幾個月前來美時帶來了我的出生證明(公安局派出所開的)以及其公證書。 可是我剛注意到公證書上用的還是我的舊的護照號碼。請問采取下麵哪種補救方法更好。 1 把舊的護照的複印件也放在申請資料裏 2 在美國重新做我的出生證明的公證 如果2更好的話,應該如何做公證? 公安局開的出生證明裏沒提我的美國護照號碼。公證書裏也不用提了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