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妹妹等家人想來美國旅遊,以前來過幾次,都是我發邀請函以探親的名義入美。這次由於各種原因他們不能下榻我這裏,為了辦理簽證,他們要我出邀請函以便再以探親名義獲簽證。我的問題是:我明知道他們不來我這裏探親,是否還要發邀請函讓他們獲探親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