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情況請諸位
本人J1三年半即將到期,由於多種原因J1 WAIVER 文件(NO OBJECTION LETTER)也即將從大使館發出。最後情況可能是,NO OBJECTION LETTER剛到美國國務院不久,本人就將離開美國。請教法居士等諸位,這種情況下 J1 WAIVER 有無可能被國務院和移民局批準?聽到過類似案例沒有?因為很不容易才獲得NO OBJECTION LETTER,身心疲憊,希望不白忙一場。如果希望不大,考慮不如回去幾個月,J1再來,然後用這個NO OBJECTION LETTER來WAIVER。順便問一下,如果WAIVER被拒,對下次申請有無影響? 請諸位幫助,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