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過跟公民的婚姻申請綠卡,拿到EAD/AP後還可以再申請H1B嗎? 2. 如果申請,新的H1B會由於已經有移民申請,有EAD/AP為理由而被拒絕嗎? 3. 如果申請成功是不是就是雙重身份,既有一個pending的綠卡申請並且已經拿到EAD/AP,又有一個非移民H1B身份? 這種情況有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