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1月與公民結婚,2008年12月拿 temporary green card. 2010年10月申請 remove condition,但是到了2013年2月才拿到permanent green card - 5年才拿下永久綠卡,時間是不一般的長。我上個月離婚手續辦下來了,現在想申請公民。請問我剛離婚就申請公民會不會對申請公民造成麻煩?被拿綠卡的過程拖怕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