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俠們, 我的十年綠卡寄丟了,去當地的移民局辦了一年的臨時綠卡,但是最近要回國一趟,停留時間一定超過半年。。 本來準備十年綠卡到了申請回美證, 可現在隻有一年的臨時綠卡還可以申請回美證嗎? 另外已經申請了I90,並且剛剛重新打了指紋,辦公人員說一般要等9個月才能收到新卡。。那個鬱悶無語啊啊。。 我現在急著要回國並且停留時間一定超過半年 ,大俠們,這樣的情況我怎麽辦?? 怎麽做可以保持綠卡的有效期又可以回國呆滿半年? 請知道的大俠們回個信,我太太太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