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辛萬苦請國內的親戚幫忙,好不容易弄來了戶籍證明,證明父母出生日期及他們的父母是誰,結果戶籍證明上居然寫著,“隻限國內使用,港奧台除外”。請問大家這份戶籍證明還能給移民局嗎(作為移民局要求的補寄材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