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失業了,想請教大家。

來源: 2014-03-01 12:00:5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我當然可以轉成B簽證,保持合法身份,繼續找工, 邊找工作邊發表。

(2)個人認為我合適作大學老師,也可以回國,在家寫文章發表,繼續申請美國的工作和中國的工作。

上述兩項那一項對在美國找工作容易?補充點:我現在是工作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