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詢

來源: 2013-10-28 09:58: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485 於2012年2月遞交,priority date 是2009年1月26號,現在cut-off date 是2008年10月8號, 現在想回國工作,請問能不能在中國等綠卡?有沒有危險?到時候怎麽入境,是用AP還是必須要用綠卡?主申請人在這兒還保留著工作,副申請人已經回國,是不是在等待綠卡批準的過程中必須過一段時間回來一次?綠卡批準後是不是必須馬上入境一次,還是可以等幾個月入境?萬分感激!
想保持綠卡,主要還是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