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 我今年十月初可以申請入籍,但我想趁有綠卡再回中國過一次中秋節(從九月中旬到十月初兩星期左右)。這樣會影響入籍申請時間嗎?是不是必須在所在州連續居住九十天才能申請?是否回國兩星期會延誤申請?謝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