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拿到綠卡後,想回國呆一段日子。為防備六個月內回不來美國,想給他們申請re-entry permit。 1)請問是必須在他們在美國時申請嗎? 2)申請後多久可以拿到? 3)是不是拿到後才能回國?還是遞交申請後就可以回去了,收到文件後寄給他們? 4)理由可以用回國探親訪友及看病嗎? 5)是不是拿到綠卡馬上可以申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