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是美綠卡,LG持TN在美工作。現在F2A都是current了,LP準備申請LG,有以下問題: 1,能否同時遞交130表和485表? 2,LG現在的TN 9月份到期,能否續期不知道,遞交485以後還能以TN繼續工作嗎? 3,遞交485以後,收到EAD(勞工卡)之前,如果TN到期,找不到別的工作失業了,是否就失去身份了?怎麽辦? 4,遞交485以後,收到EAD之前,如果找到另一份工作,應該以什麽身份工作? 萬分感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