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會因為兩次打指紋都不成功直接拒絕我母親的綠卡申請嗎?還是說如果兩次都不成功,他們就會要求我們提供美國和中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美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是不是讓我母親帶上護照,到我家附近的police station,報上姓名,就可以取得?我們五年來住在同一個城市,我父母每次來探親也是住在這裏。五年前住在另一個城市,還需要帶我母親去哪裏辦理這個證明文件嗎?這個證明有時間要求嗎?比如說,隻需要提供五年以內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