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底交的485 , 我是主申請人EB2, 485 的PD 寫的是我PERM 的時間2008年1月, 正確.
今天才發現, 老婆孩子的PD (寫在他們的485 上) 是我們2011年12 月遞交485 的時間.
是本來就這樣呢, 還是他們搞錯了? 他們的PD 不是應該和我的一樣嗎?
我們3個都分別做了麵談,麵談的時候, 被告訴我們沒有問題了. 我們也都做了體檢.
我們應該怎麽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