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老師入籍問題: 

來源: 2013-01-31 12:58: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是09年2月份拿到的綠卡,按道理今年11月份可以申請入籍,但是因為國內一份工作等著要去做,我想早點回國,您覺得今年6月過後(也就是住滿180天)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去工作了? 因為您的帖子上說在提交申請所在州住滿3個月的概念不是一定要在美國住,而是不能換地方/搬到別州住,是這樣得嗎?我可以提交申請後回國,等接到打指紋通知再回來嗎?另外我可以在國內提交申請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