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俠們,140approved的情況下海歸,以後來美會有問題麽?

命運弄人,140剛approved,拿到了國內很喜歡的職位,不知道值不值得放棄綠卡回去。

這種情況下海歸,以後出差,旅遊來美簽證會有障礙麽?

還有,如果以後又有機會回美工作,還可以在現在的140基礎上遞交485麽?

當然,現在搶著遞交485也是個辦法,可是國內那邊隻給3個月的時間,撐死拿到ap,不可能拿到綠卡以後再走,而且之後維持綠卡有效也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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