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母是10年前就離婚了,我現在給母親(未再婚)申請美國綠卡,需要他們的結婚公證嗎?
2,我母親拿到綠卡之後,每年必須在美國住滿半年保持綠卡嗎?怎麽移民局網站上說每年住滿半年是入籍的要求?母親並不打算以後入籍。
請教這裏的老師和有經驗的同學,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