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舊公司要2周的NOTICE,新公司老板急著要我上班。新公司老板有難處,俺也要體諒。想來想去,能不能去新公司上班,同時對舊公司說去休假。這樣新舊公司就有1周的OVERLAP。不知兩家公司會知道嗎? 有什麽法律上的問題嗎?我是H1,不知對以後申請綠卡有什麽不良影響?俺可不想因小失大。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