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年十二月回國。本來打算五月回美,可是弟弟七月要結婚了。如果參加完婚禮回來就要超過六個月期限了。朋友告訴我,她的朋友兩年前從夏威夷入境是就是因為逾期,綠卡被沒收了。
請問洛杉磯的情況會不同麽。倒不介意收個警告什麽的,隻要綠卡不沒收就好。
請有經驗的大俠們出個主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