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
向確認一下。假定男的已拿到綠卡,女友在國內,還未結婚。如果女友用B2來美,然後在美結婚,然後應該怎麽做才能讓女方長期留在美國?
比如說馬上給女方辦綠卡(第二類優先)。這種情況下,有沒有交了申請女方就了在美居留的說法?
我隻能想到這些。老師見多識廣,有什麽點子,請不吝賜教。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