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通知要被擂,最後在公司的時間是8月31日.幸虧排期給力,485剛交上去,3月3日的RD.申請同公司不同SITE的一個職位,隻有40邁之遙,今天拿到OFFER,相同職位,相同薪水,工作性質完全一樣,要求我4月前得上班.請問我這種情況需要重新轉h1b麽?還有485的申請有變化麽?給公司律師打電話被告知律師出差了,助理說需要辦理amended H1B,但也不是很sure.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