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兩年,有一女兒在中國女方父母家.女子年初隻身以臨時綠卡來美.數月後夫妻失睦.女子因病回國.現希望回美國,因為已經為跨國婚姻舍棄了在國內的工作.又礙於麵子,在國內難以立足.想來美掙點錢提高一點英語再回去.其夫扣住綠卡和社安卡,叫她隻當他死了.(她手上護照上的一個什麽章有效期到明年一月). 請教大俠們:1.離婚後她能否留在美國.2.離婚後她能得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