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年前2歲時持有效旅行證回國,待了3年,現想返回美國。旅行證早已過期,快過期時給當地出入境管理處打過電話,回答說不用辦什麽,出境時來開個證明就行。現在去開證明,回答說應該早來登記,逾期每天罰款500元,現在罰1028X500=510000,真的沒法說理了,請大俠指教怎麽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