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需要再改地址嗎

來源: 2011-12-19 10:49: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剛才再看pjiang老師的博克,說非公民在美國搬家都要填Ar11表,我才記起來,我當時H1時搬家的時候,把那個表給律師了,但是她忘了寄。後來交485的時候又和她提起這個問題,(因為當時交485的同時又要搬家,搬到老公的所在洲),她說隻要我申請485時用我老公的地址,也就是現在的這個地址就沒有問題了。

所以,我現在應該是不用再更新地址了吧,485上的那個地址就是我現在的地址,485交上去批了以後,我的目前地址他們就自動會有了吧?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