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一下。他十多年前在中國結婚,後離婚,是經法院判決的那種,沒小孩。
後來在美國又結婚。現在485排期到,律師建議要提供離婚證明公證。
查了一下中國駐紐約領事館的網站,發現提供公證的種類沒有離婚證書一項,相關的隻有無配偶聲明公證。
現在他手頭隻有當年國內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不知這種情況中國駐美領事館可提供離婚證書公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