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和8老師,我最近在國內收養了一個棄嬰,民政局公告60天沒人認領,收養證寫的也是棄嬰。這個小孩屬於孤兒嗎?有兩年共同生活的要求嗎?我是H1B,最近給小孩申請H4,盡然以214b拒簽,感覺很鬱悶,請幫忙解答。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