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通過婚姻拿到綠卡(臨時),1年後離了婚。在臨時綠卡2年到期前單方申請永久綠卡得到批準。去年我又結婚了,對方是公民。請問我這種情況應該等到明年(綠卡5年)申請入籍,還是現在就可以申請(綠卡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