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沒有去打指紋(跟本沒有收到打指紋的信),現在我們要在10月25號以前把motion to reopen寄到移民局,可是我們那個律師慢的要命,因為是公司律師,很不好找他,現在還沒有準備好文件讓我們簽字,我們很擔心會耽誤motion to reopen,請問現在值得再找一個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