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教:1。 用英語怎麽說“停薪留職”?2。 在美國,當工作簽證有GAP或暫時出現問題時,雇主一般可以采取什麽渠道為其外籍員工辦理停薪留職來度過這段困難時期?3。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表明上述雇主為其外籍員工辦理“停薪留職”行為合法或沒有不合法等?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