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DS230表格第29項關於小孩的問題。
具體情況是,男485待批準有一美國籍小孩,女方以前未婚無孩現跟男方結婚,在申請follow-to-join,請問女方的表格DS230第29項上麵問女方有沒有小孩,應該填沒有吧?因為小孩是跟親生母親的,並沒有法律上給男方後來的妻子有收養或任何其他監護權的關係,那麽這一項應該填沒有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