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個同學,想讓我們幫忙在美國賣他們公司的產品。 不知道美國的客戶在他們公司的網站上定購的產品,可不可以先集中郵到我們家,然後我 們再給分寄出去。這樣他們可以省一大筆運費,我們也順便賺點錢。 就是不知道這樣做,我們需不需要在美國注冊公司,還是直接幫他們分寄物品就可以。 實在怕違反法律,先在這問問。有知道的大俠請告訴一聲。或者提供點相關信息也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