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來源: 2011-06-21 14:38:1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先前提的問題可能我沒有講清楚(配偶的140是和主申請人同時遞還是等主申請人的140批準後再申請?)我的問題是:主申請人H1,PERM已批準,配偶H4。律師給主申請人準備140材料(EB2),不需要配偶的材料,告訴主申請人關於配偶的材料到140批準後,排期當前了遞交485的時候再加配偶的材料。不知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