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老師個很棘手的問題。我現在人在德州,但下個月就要搬家了,所以地址很快就要換新的。
我想在我未來居住的地方先租個郵箱,以這個作為申請地址,以後麵試和所有的文件都在我搬去的那邊。
但我不知道郵箱是不是不能作為申請地址,還有有沒有要在現有地址住滿90天的限製。
謝謝各位老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