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比較保守的意見,是在公司再呆3個月。
如果馬上辭職,風險在哪裏呢?
律師也說,被吊銷綠卡的風險非常低。所以不想管“再呆3個月”的建議了。辭職回家休息幾個月再說。
請問我這樣做,會出現什麽不好的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