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關於再次申請Reentry permit

來源: 2011-06-03 18:27: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謝信息!

另外仔細看了以前的博克, 提到"除非是不可抗力原因, 否則超期不歸的話綠卡會被收回". 可否請教一下:

1. 哪些原因可能是"不可抗力"的呢?

2. 如果回程時綠卡收回, 還可一在美國待一段時間嗎? 還是就地返回?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