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詢問

來源: 2004-10-22 13:12: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今接到第二封信,免麵試,要提檢.
我的問題是:
我二月份提交了我與我夫人美國無犯罪證明(指檢),我一月份來到加拿大,我夫人六月份從美國來到加拿大.第二封信沒有讓我做加拿大無犯罪證明(指檢),而是讓我與我夫人提供三月份到現在的情況.我是否自己現在就去做指檢?
因為我認為早晚回讓我做,而加拿大的指檢要五個月以上.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