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S狀態下成立公司
請問: EB2,485已遞,AOS狀態,擁有EAD 和AP,被lay off.如果和朋友成立公司做我目前的專業領域和職位,請問:
1. 如果公司合法注冊,有PAY CHECK,我是否可以成為Partner 之一還是隻能是employee?
2. 我的PD為06年底,如果公司新成立,剛有幾個小訂單,如果公司成員隻有兩個,付我pay check,full time job, business field and position same/similar to my I-140 application 的話,隻是工資可能隻能付到50K左右,是否可以以後作為萬一RFE的證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