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我有一些問題想大家請教。
我是公民, 我姐姐在中國大陸。 我給她辦綠卡時,是先給她辦, 還是姐姐,姐夫還有他們的孩子一起辦? 如果隻能先給姐姐辦, 她拿綠卡後多長時間姐夫和他們的孩子就可以半了。 孩子一定要小於18歲嗎?
還有, 如果姐姐,姐夫在美國有房產, 回影響她們的綠卡申請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