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情況是,我已有H1B(A公司,尚未辭職)。準備去B公司,所以上個星期把B公司H1B申 請寄走(加急,15天會有結果)。但是今天(星期三)又拿到一個offer(非常意外,但 是C公司是我喜歡的公司)。我可以在B公司H1正在處理的時候再遞交C公司H1的申請 嗎?各位有沒有類似實際經驗的?請告知。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