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辦H1b Transfer到現單位剛補交了材料,還沒批下來,今天獲悉公司準備在本周內解散我們部門. 我的最後一張paycheck可能截至3月10號. 時間如此緊急的情況下,在維持身份上我有什麽選擇呢?
1. 如果我立刻開始找工作,假如順利,在一個月之內遞交新的H1B Transfer申請,身份上算不算有gap? 需要出境簽證嗎?
我知道如果當前的H1b批準,一個月gap是允許的. 可是我的情況是當前的H1B剛補充了材料,還在等待批準.要是提交一份新的申請,那豈不是在移民局同時申請兩份不同的工作,導致統統被拒掉麽?有沒有可能在提交新申請的時候通知移民局撤銷老的申請?填表上有這一項嗎?我已不指望現公司能留意到我的情況去主動撤銷我的申請,對於這個爛公司不敢抱任何希望.
2. 如果我轉H4,可以在離職一個月之內提交嗎?我很希望能有兩三周時間找找新工作.因為H4辦下來也要三到四個月,之後再找再辦H1B,實在不願意那麽長時間不工作.
急盼各位老師同學指教!感謝所有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