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各位前輩幾個問題.
1)現在NIW是TSC處理快還是NSC處理快?平均要多久?
2)什麽是Form ETA750B? 這個表是幹什麽用的?
3) NIW的petition letter多長比較合適,律師寫了12頁。這個是不是太長了?
4)律師寫的petition letter都是大段的從推薦信裏麵摘抄和挪用現成的語句拚湊而成
,那些語句幾乎沒做什麽改動?這樣好嗎?大家都是這樣嗎?
5)form I140裏麵的part 7: information on spouse and all children of the
person for whom you are filing
這裏麵要列上 老婆嗎?還是先不用列上,等I140批準後到了遞交485的時候再遞交老婆
的信息?
多謝各位前輩的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