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加拿大TN來美國工作,遇到我男朋友後準備結婚.雖然還在TN有效期內,我已經提前幾個月就辭職在家了.現在我們馬上就要結婚然後給我辦理結婚綠卡(他是美國公民).我不太清楚我提前辭職這一段對我有什麽影響.我辦結婚綠卡的話,還要不要雇主信啊, paystub啊等資料?實際我現在並沒有工作了,我自己對那個TN是否有效都無所謂,但是我的確是TN入境的,不會有什麽麻煩吧?
謝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