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30歲,未婚,在國內。我是公民。我想為他申請綠卡,很可能是通過廣州的領館辦理。請問這種情況是否要等好久?時間長是預料之中的。
現在有個新問題。弟弟的女朋友也要來美國。她的父母是美國綠卡,已經為她申請了。他們有結婚的打算。他們是否應該現在結婚還是等女方或我弟弟拿到綠卡後再考慮?
那麽我該怎麽辦呢?是我這個公民姊妹為弟弟辦得快,還是他女朋友綠卡父母為女兒辦得快?很想幫忙又怕幫倒忙,請提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