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打了,EAD CARD 也收到了
我的配偶是公民。最近要麵試,我在十年前(在一個很小的TOWN) 有個犯罪記錄(SHOPLIFTING),被罰款$500 左右,在那以後我都沒有任何不良記錄。
我以前所有的 PAPER 也都沒有說過自己有任何犯罪記錄,
我的問題是:
1.這次綠卡麵試我需要給移民官說嗎?
2.可以隱瞞下去嗎?查的出來嗎?
多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