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是:1.這種轉換能在美國進行,不需要回中國,對嗎?2.在轉換過程中,可以一直瞞著A公司(移民局也不會與A公司有任何聯係),我可以等到B公司H1B一切都OK後與A公司提出辭職,對嗎?
注:我NIW I-140已經Approved, 但485排期目前看來很可能在L1B期滿時仍不能排到,所以想利用H1B的延期優惠。
不勝感謝您的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