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概兩個多月前交的485表格。現在還沒有通知按指紋。據說這個是備用查檔是否有犯罪記錄用的。我們曾經在2001年去墨西哥簽證過,回美國的時候被要求按指紋,而且也當時被輸入電腦裏麵了。是不是我們已經不需要重新按指紋了呢?上次在入境的時候按的指紋是否可以充當485指紋需要了呢? 多謝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