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EB-1/NIW,請教一個問題

如何強調自己長處的問題。

我以前換公司,被原公司告上法庭,當然後來法官認為是無理取鬧。這個可以在推薦信
裏提嗎?這個似
乎可以證明俺在這個領域突出。

不大明白,請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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