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學校律師說Murthy沒有授權,說我隻能找學校有授權的3家律師所辦。後來辦下來的nunc pro tunc沒有抹平gap,是辦理律師的失責嗎?還是正常的?還有什麽其他補救辦法嗎? 現在隻能等周二跟學校律師談,爭取他能同意我們請Murthy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