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請問.... 感謝...

來源: 2010-09-03 16:24: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哎,可憐就可憐在沒有結婚. 男的想一個人擁有兩個老婆.所以讓這個女方當"小老婆",滿足他的"需求". 男的給女方和生下來的孩子提供吃住的保證. 女方當然不能忍受這麽尊嚴的侮辱和汙蔑. 但是又沒有經濟能力.男方現在的所謂的正式結過婚的"大老婆",有兩個孩子,大老婆拒絕他的"需要",分居,但是沒分家.仍住在一起.

所以女方一直沒有發言權. 害怕萬一申請了, 被男的知道了.豈不是連飯吃的都沒有了.

怎麽樣才能尋求法律保護呢??